原由:

我先於200985下午330分,為007(第七類接觸)的熱心網友「百OO」做靈能紫微斗數諮商。

再於10日下午4點,經由網友「百OO」介紹,也是007網友的Vanessa小姐,做靈能紫微斗數諮商。

當初網友「百OO」向我表示,在3個月後不論準度如何,會將其諮商結果貼在007經驗分享區與大家分享;況且之後這7個月以來,我與他的互動過程中,他經常來電問了我很多大、小事情(最起碼有超過15次以上);直到近期我看了一篇同業的貼文(屏東威哥)(附錄一),而心有戚戚焉的上網回應,還因此讓屏東威哥給虧了一頓,並且給我扎實的上了一課,讓我將此教訓刻在心板上(附錄二);我想他也看見了,或不好意思、或不情不願的才貼出此文。

縱然這遲來的貼文,是他應允後將近「五個月」之久

但至少他已依約實踐自己的承諾,不再怕「食言而肥」了;當然我也謝謝他幫我公告周知。

 

附錄一的正文與回應:
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rusptin/article?mid=20327&prev=20330&next=-2&page=1&sc=1#yartcmt

 

附錄二的正文與回應:
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rusptin/article?mid=20390&prev=-2&next=20378&page=1&sc=1#yartcmt

 

但我必須說明的是: 

若以他們常去占卜的劉O冠老師那裡,以每事一占收費500元的標準來計算,我只收了他新台幣2000 + 500,並無不實,天地可鑑(但是之前我在網路上以靈能塔羅占卜是完全免費的,我想有些諮詢過的網友很清楚)

曾有家人及朋友問過我:為何一定要接他的電話,回應他的問題,而且每通電話幾乎一講就是30分鐘以上,那有那麼空閒,還不收費?

我回答:因為他幫我介紹007的網友(至今7),為了感謝他,所以我沒再向他要一毛錢(我也沒給他仲介費用)

 

是的。沒錯!

我承認,說穿了,他貪我的問事方便與免費的服務!

我貪他能幫我介紹客戶,增加收入!

現在大家都知道我們各自貪圖的是什麼了!!

 

可我自2010317開始不願意了(當然有另個原因,暫且不談),故

 320日起在我部落格此篇服務費用做修正,已將007網友之結緣價2000元

調回原價

詳見:http://dorra8558.pixnet.net/blog/post/4616795

 

 

回正題,如貼文的正文與回應 (Vanessa 發表於 2010/04/28 21:39)

http://webcache.googleusercontent.com/search?q=cache:YtpxDzIJeRIJ:www.007contact.com/html/v1/FumRsp.aspx%3Fidb%3D5616359463+site:www.007contact.com+vanessa&cd=2&hl=zh-TW&ct=clnk   (不知為啥?現已關閉!)

Vanessa  回應原文如下:  發表於 2010/04/28 21:39 

就我所知ㄉ行情價

我算過瀟湘居士;5000/h<--現在很後悔去找他算命,因為他真ㄉ是老江湖,

基本上來說不是蛇ㄇ大富大貴ㄉ特殊長相沒看出啥所以然

劉瞎子:2000多/次,--把我講ㄉ太好ㄌ,好到讓我壓力很大,根本在框財,至今都絕ㄉ那是騙人ㄉ

台北晨曦;2500/2h,講到我前男友前世今生,因為第一ㄍ被子坐壞事沒被伏法,

所以這ㄍ被子年少時很苦,中年時因為 第二ㄍ被子有佈施,所以52歲前被錢追著跑,

同時很適合做類似貿易ㄉ工作,雖然他英文不好,但反正現在大陸語言也通就沒差ㄌ,

99-100他工作上會好,民國100年我會很想嫁給他,如果還在 一起ㄉ化,

因為居時我開始走運接近30年,兩人儘管結婚ㄌ,男生不會想把錢給女生管

(絕ㄉ他講前男友ㄉ事業很準,他99年開始年薪300萬,雖然有好ㄉ學歷,可是其實有在科技產業

ㄉ都知道,台灣ㄉ科技新貴越來越少,因為價碼越來越低,目前來看要回到過去科技業風光ㄉ

時代已經可能性很低,所以想要友好ㄉ待遇或者際遇,台灣還可以呆ㄉ大概就是電機,led,

也許還有太陽能,在前男友還沒到大陸作led工作前,因為常常轉換工作類別還有不受重視,

當然他自己投機也有,工作都4年多ㄌ,薪水甚至還掉至36000/m長達1年多;

從年少到完成學業以前,父母親從未接濟,所以 他都是 跟同學還有銀行借錢,打工完成學業ㄉ,

符合晨曦所說:因為第一被子坐壞事沒伏法父母宮呈現惡格)

回應前文百大所述ㄉd小姐;2000/h;我絕ㄉ他講我前男友時間點沒點對,前後差ㄌ7年,

還說我想要有錢ㄉ男人,這ㄍ男人就是我想要ㄉ會給我很多錢,但其實分手後在msn聊天,

他不經意ㄉ講道他只"借錢"給老婆這句話才意識到-大概誰嫁給他,他錢都不會給老婆管吧

台中也有價格合理深居簡出不求聞達算命高人:300/卦,800/八字,6000/寫你一輩子從生至死,

要花他老人家1ㄍ月ㄉ時間我算過瞞多ㄉ,Ms.dㄉ價格現在標高幾乎一倍,準確度如果也跟價格

一樣,那就沒話說ㄌ如果說靠ㄉ是養小鬼,小鬼也夠準ㄉ化,而且可以看一被子ㄉ化,

多一倍ㄉ價格其實又何仿其實在跟前男友分手前半年,老爸帶我去找一ㄍ南投ㄉ小孩仙,

也就是養小鬼(300/每ㄍ問題),他就講到我跟前男友ㄉ婚姻線最晚何時會斷,去以前,

前男友就已經跟我講到他頂多等我等到何時,剛好也是小孩仙所點出ㄉ時間點,

只能說,凡走過必留下痕跡,也許小鬼已經知道我前男友ㄉ想法,卻不知道儘管我ㄇ結婚ㄌ,

最終離婚收場ㄉ可能性很高,因此說自此以後就沒看到我ㄉ婚姻線ㄌ;如果我願意,

我想我找ㄉ道對象嫁,問題是我都不願意,怎ㄇ也嫁不出去不是嗎

 

【我的回應】

回應的小姐叫Vanessa

詳細內容因涉及個人隱私,為了職業道德而需保密,故只能將事實略為陳述。

小姐來諮詢,是為了與男友的感情問題與工作的轉換。

因我告知她與她男友無緣(因為我看到他們的緣份線已經斷了,再繼續也不會長久),請她將心力放在考公職上,以能減輕以後分手的苦痛(但她似乎不以為然)

結果不到2月的時間,他男友真的要與她分手、要趕她走她才嚇到,更不甘心;並且在晚上我休息的時間打電話給我並哭訴著、央求我幫她好挽回他男友的心,(這整件事情「百OO」全都知道的,而且「百OO還大大的誇讚我的準度,如果「百OO」放任邱小姐這樣說話那麼他與她將來一定會有共業的);當然我當下就拒絕再幫她觀,除了安慰她之外,也還把她說了一頓(我說我不會作法,她好像不信)...或許她覺得我冷情寡義不肯幫助她,因此而對我心生不滿…(況且她與男友這段的準度,以及她工作、考試的狀況有準的都故意不提…)當時我還耐著性子跟她好言相勸...從接電話到掛上電話,大約有45分鐘之久,我也沒在事後向她索取一塊錢呀!

今日的她翻臉向翻書一樣,我好心耗費自己的休息時間,不說功勞也有苦勞,

但卻換來Vanessa 的這款對待,實在讓我心寒阿!!!

我不禁要想...她值得被幫助嗎?!

所以我必須將實情說出,否則向她這種欺騙社會善良百姓的人,會更囂張與可惡的繼續欺侮人!!

雖然,這中間都是經由「百OO」的傳話。

而我想「百OO」應該不會害我吧(現在我已不太確定了?!),因為他曾經在電話裡告訴

我,邱小姐想再找我靈能問事,但因為我上回說了她一頓,她怕我,也不敢找我

 (怕被我罵吧)所以「百OO」也向我建議,不希望我再接邱這CASE,以免自找麻煩。


不過就算給我錢我也真的不想接;因為...

 我非常討厭:我說過要注意的事情,也教妳如何防範了,結果妳沒放在心上,

等到發生了才在那裡說「不準」!或央求「補救」!

 

補救?怎麼補救?我哪知阿!

狀況都先告訴妳了,妳還不肯做任何努力的還是讓它發生,我又有什麼辦法!

況且,通常這種情況是不會再有直覺信息的!

原因很簡單,若在發生前能預先知道而有了提醒,代表妳的問題不大,也是有

「福報」或「機緣」能知道如何處理;可是一但發生了,就等於是妳要妳自己親身

體驗一趟這過程,才能從中學習讓自己獲得成長(鐵齒族的)。

 

如今她們作了不實的言論,我相信有一天,她們將會自食惡果的!

妨!我問心無愧就夠了!就當是對我的考驗吧!其他的就不再贅言。

 

我現在突然想到一句千古名言:可憐之人,必有可恨之處

我倒是要好好想想誰最可憐?!

 

 

附註:

 

1.邱小姐:請妳「撐」大眼睛看清楚,我現在的收費不是「標高」,

而是「調回原價」好嗎!!

 

2.我的服務項目與金額是「不二價」的。

請問,有誰喜歡自己的命給人打折扣的???

 

3.想找我諮商,就不能不知道我有個臭脾氣:

妳可以說我不夠準(因為我不是神),妳可以嫌我貴(因為我要養家活口),

妳可以去找便宜又大碗的命理老師(反正會紫微斗數的老師有一大把),

但是……就是不能睜著眼「說白賊話」!

 

4.我雖然做預約諮詢,但也只服務有緣人;所以邱小姐,往後請妳自求多福啦!

 

5.還有還有……

我要很大聲的說:「我不養小鬼、不畫符籙、不作法、不招五營兵馬、

不會搞犒軍還是勞軍的啥米碗糕」;

如果有人要求這些個東西,請不要來找我!

不要以為我講的準,就以為我是養小鬼啦…   吼~~~

真是 O O O 見鬼啦!

天知道,我如果那麼會養,我怎麼會連自己都養的瘦巴巴的咧

 

其實我講的準與不準,都是個人自身福報(或說機緣)的問題,

也是個人修來的,與我無關啦!!


說真的,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喔...,

更何況我脾氣不好,也不是什麼以慈悲為懷的大修行人啦!

所以不要再欺侮我了,否則...一切後果自行負責!!


 

 

(資料來源:自己。2010.04.30.如要引用歡迎連結並註明出處。)

 

 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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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潘芊頤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8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