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前陣子,有網友看了「貓靈的干擾」這篇文,而有了個人的疑慮,

我將問題與回覆做了整理,讓其他網友參考。

詳見:貓靈的干擾一文   http://dorra8558.pixnet.net/blog/post/2874275

 

  【 問題 

不好意思打擾了~您好~    

 看完了這文章~今天也是有人跟我說了關於我的事情是一個師姐說的~

 他說他在我身上看到了[貓魔]說有很多貓~!  

而且我身上都是貓爪-貓眼~頭上有個[]還是掛剛剛好64

他說我很嚴重~都是血毒~!也有說什麼只到27歲,我現在剛好20.

雖然等等還是會在過去~但是這是怎麼回事呢~!?

想說有差不多文章是著問問看~!

貓魔和貓靈是差在哪呢~!

我爸爸他有不慎開車壓死過貓 當時我也在車上 那時還沒發病~!

以前也養過貓但是怎麼死的不知道~!我回來到家才知道已經去世了~!

還有一次是在路上發現死貓 我就繞過去那也有關聯嗎~!?

他有問我媽說妳在懷胎前有打死過貓還是什麼嗎?我媽說沒有~!?

所以試著問問看~這樣~! 麻煩了~!

 

 

【 回應 】:

你的身體在此之前,有任何不適感嗎?
有,請詳細一點說明。

 

 

【對貓魔的疑問】:

不舒服感,是沒有太大的感覺~!
因為相當久了~好幾年前的事情了。

我也是這陣子才得知我身上有貓魔~!
在之後沒多久,有一天我早上起來,就發現我頭上長了一個超大東西~!
給醫生看她只是搓破,也沒什麼東西流出來~!
後來想說開刀弄掉去理頭髮,發現更多~都是小顆的~!
全部開完刀也都還會再出現,一直不斷的復發![開了3]
都會神經痛、蓄、刺、會暈眩、體熱後期慢慢會流膿,已經持續7年半了。
我也看過有些其他的貓靈文章,她們說在事業上也會類似虎頭蛇尾的狀況,

我爸爸的事業這陣子一直都這樣~!
所以我一直很懷疑是否是真的~!
而且那位師父有說~看到很多貓各種顏色~!
我坐在一個好像神壇還是卦陣裡面旁邊都是貓~!
上次的回文說得我頭上好像有64卦還是壇的~是我的頭部傷的總數~!
她叫我自己算算看但是~我不知道該怎麼算,因為她是牽線的像葉脈一樣

一個地方連一條線,連到好幾個地方~!

說我的傷口的痕跡就很像貓眼~!

 

 

回應【貓魔】的疑問

最近有一些關於外靈入侵的問題,在這做一些分享:例如貓靈等。

 

如果確定是外靈干擾,可以確定的是:當事人運氣非常不好,宜深居簡出,

尤其太陽下山後少出門。

而外靈干擾,在形體上的表現有「不明瘀青」,例如:

睡覺做夢醒來發現身上有不明瘀青,如「爪痕」或「手痕」或「印痕」等等!

 

我看不像是『外靈入侵』~

若是外靈入侵,則會以貓的形象或其它形象來顯示,只表示外靈的系統來源,

所以不必太執著貓魔或貓靈或小貓仙。

 

由你的陳述,應該是業力顯現:如飲食習慣不良,心理狀態不佳,

心理深層的黑暗面之發展,這些都會觸發我們每個人與生俱來的業力

成熟與否,當然就會從身體的狀況或行為舉止來發生反應與表現

 

 

本身業力是不會傷到親人的,但是如果自己因外靈或業力顯現,而無法或

不願意解決或面對,在行為或脾氣的控制不佳,而使周遭的人在心理或身體

造成影響或傷害,這筆帳要算誰的呢!

江湖上大部份的從業人員,都或多或少,利用他人的無知與恐懼,達成

所想要目的,所以古代偉大的聖賢,才希望大家明心見性、法不外求!


通常正氣十足的人是不怕外靈干擾的,聰明的讀者,是不是應該思考如何

使自己充滿正氣呢?

業力浮現,是在考驗當事人的智慧;你認為自己法輪不啟動,光靠別人就可以

使自己的法輪常轉,甚而綻現智慧大光明,使業力無所遁形,答案昭然若揭。

如果各為讀者,逼不得已需要請江湖上的從業人員處理,我倒是有一個

「結果論」,可提供大家參考~凡在「72小時」以內能處理有效,是具有

大師級的戰鬥力, 7天內能解決的是高手能人,超過10天就應當另請高明了。


江湖上大部份的從業人員,都會很會說(當然也包括我!哈!哈!),

會飛天會鑽地(台語),但是如果無法證實,無法處理解決,這無異如

「天橋上說書」的~出一張嘴(台語)。


因為實在是看很多案例、也花了很多時間與巨額金錢,又無法獲得解決;

狀況甚而更加惡化,最後造成怨天怨地,氣別人又可憐自己,甚或放棄了

精進的念頭,而斷了自己的根器慧命,繼續造成「惡業迴圈」,

著實可昔這世能修為人身。

 

至於親人是不會被自己與生俱來的業力干擾,各人有個人的功課要完成

 (因為活著就是一種共業),一起繼續加油吧!

 

倘若你遍詢名醫效果未見好轉、找盡各界高人,都無法確實解決的話,

請再來信,我幫你約一位師兄,應該會使你滿意。


 

(資料來源:自己- 2010.05.03.)

 

 

 

 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潘芊頤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