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望大家都不要碰上這種事情,我們倒楣遇上了,在這邊和大家分享一下,大家萬一碰上,也就比較不會那麼緊張,有個處理程序可以供參考。
一、今年二月份(約農曆年前幾天),我也遇到類似的情況,當時我載女兒到左營自由路靠近明誠路的九乘九書局,因找不到車位,我就先停在書局的門口,想說女兒下去買文具,我在車上等一下就好。
正在掏錢包要拿錢給女兒時,突然有位年約40歲的壯男大力地敲我的車窗玻璃。
我搖下四分之一的車窗,壯男對我大吼:「你的車撞到我,給我下車,ooxxooxx...!
女兒在旁眼淚都流下來…。
我就火大了(嚇壞我女兒,你死定了)!我哪裡撞到你了,壯男更大聲吼:「妳給我下來!」
隔著車窗,我回他:「喔!等我一下,我打個電話報警。」
壯男聽完,罵了一連串三字經ooxxooxx...。
於是我面帶微笑,並用高八度音回他:「喔!先生,你講話好大聲、好兇,嚇死我了!我有心臟病,我感覺要呼吸困難,我需要再打一通電話,打119叫救護車,在警察及救護車未到之前,你不要再跟我講話or敲打車窗,要不然換我告你傷害、公然辱罵,並要賠償我精神上損失!」
說完,我就關上車窗(並轉頭拿面紙安撫女兒),稍後待我頭轉回駕駛座時,已不見那壯男。
大約過了15分鐘,交通大隊警員及新莊派出所警員雙雙抵達,我才開車門走下車,並敘述方才發生的經過,派出所的警員說:「這個禮拜在這附近已發生三起類似的假車禍事件,希望我去派出所補個報案紀錄,因為有車主於事後隔天就接到恐嚇電話,要求金錢賠償,否則會有事發生,且對方知道車主的車牌及電話號碼(我心想:那不就監理站車籍資料有外洩),於是我就與警員至派出所備案。
原以為事情告一段落了,沒想到隔兩天,我真的接到恐嚇電話(因警員有叮嚀,叫我這幾天要小心注意),於是我一聽未等對方說完,馬上搶話說:
「先生,可以請你重頭重新講一次嗎?因為我還沒按手機錄音,這次警察交代的,
方便找到你去泡茶聊天」,我話還沒講完,對方電話就掛了。;
從那天起,就沒再接到電話了,事情就真的告一段落了。我想,那些詐騙集團的無賴,可能覺得:遇到瘋耶。
還有要告訴大家:我只要接到銀行or疑似詐騙集的客服電話,我一律回答:「謝謝」,直接掛斷電話。只要不貪,詐騙集團就無法得逞,千萬不要貪心,天下無白吃的午餐,錢不會從天掉下來,只有一分耕耘,才有一分收穫。
二、最近街上無賴很多,提供善心人士的經驗談:
話說上週六晚上,我老婆和他姊夫去台南市買東西,回程途中,在勝利路與小東路交叉口停紅燈,突然有一個年輕人走到駕駛座旁,不知道一直對他們罵什麼,我老婆他們不以為意,想說是路上的神經病,綠燈亮了就繼續開車。
開車之後,對方就一直跟在他們的車後面,我老婆就叫姊夫趕快把車開到附近的警察局,不過一時之間搞不清楚到底附近哪裡有警察局,這時已經到了小東路和光明街交叉口,又遇上了紅燈。
這次對方就直接把車斜停在他們的車前面,接著這個年輕人又下車了,非常兇惡的用力拍打擋風玻璃,說是我老婆他們撞到他的車,要我老婆他們下車。
當時我老婆真的是嚇到了,不過還是冷靜的記得打電話報警。
對方仍然是 在車外叫囂,我老婆他們也不下車,因為他們車速比較慢,一直開在外側車道,前方一直都是沒有車的,所以有絕對的把握沒有撞到任何車子。
警察大概過了十幾分鐘才到現場,這時我老婆才下車,接著就是由警察來協調,
弄清楚到底發生什麼事。
對方一直說我老婆的車子撞到他,警察要他指出到底撞到哪裡,他說撞到車頭,
但是這個年輕人,卻無法指出任何確切的凹處和痕跡。
而我老婆他們在路上一直都是第一部車,前面沒有車可以撞,更不可能在停紅燈時倒車去撞後面的車。
由於對方提不出任何證據,我老婆也堅持沒有任何擦撞,警察就勸雙方各退一步,
當做沒什麼事發生。
但是這個年輕人這時居然要求我老婆向他道歉,原本我老婆已經打算息事寧人,
被嚇到都還沒要求他道歉,一把火就這麼升上來說:「你憑甚麼叫我跟你道歉?」
接著我老婆又說:「你無緣無故把我在路上攔下來,我要告你妨礙自由。」
此話一出,對方馬上就安靜下來,警察在旁邊也說:「小姐,如果你要提出告訴,
我們到時可以作證。」我老婆拿出相機,把兩部車停在路上的位置拍了幾張不同角度的照片。
這時這個年輕人態度不一樣了。他說:「你們都是有背景的啦!我們這種人就是壞人啦!我就給你道歉可以了吧!」
我老婆說:「你最好是道歉,不然我告你告到死。」
接下來就是對方一直的道歉,對方車上外一個女的,這時也下來道歉。
警察說對方道歉他們都有錄音錄下來。最後我老婆要求警察將對方扣留一段時間,讓他們先離開現場,以確保對方不會馬上報復。
後來警察也有和我們聯繫,說當天的錄音都存在警察局,有需要的話可以過去聽。
整件事大略的過程就是這樣,警察說我老婆的處置不錯,在此歸納幾個要點供大家參考:
1、警察說最近的確是有越來越多的假車禍勒索事件,開車時要提高警覺。
2、遇到不明人士攔車叫囂,儘快將車開到附近警察局(報警)。
3、如果車被攔下無法駛離,請留在車上不要下車,並且趕快報警及聯絡朋友。
(後來也聽說有朋友遇到類似情況,想下車理論,一下車對方就動手先打人。)
4、數位相機或照相手機要記得拿出來用,把現場記錄下來保護自己。
5、對方道歉要錄音下來,以免事後對方反悔糾纏不清。
6、如覺得個人安全受到威脅,可以要求警方填寫報案三聯單,以留下事發紀錄。
(這是一位法律系的朋友建議的)
7、可以要求警方當場扣留對方一小段時間,讓自己能安全離開現場。
(資料來源:感謝:lydia 提供-2011.06.2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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